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
办理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以上规定,
犯罪嫌疑人或者家属可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书面申请,由办案机关审查确定,在三日内回复。侦查阶段,应向侦查机关申请;
审查起诉阶段,应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审判阶段,应向人民法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