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
民事判决书下来以后被告不服又递交
民事上诉状,如果法院审理,就是重审,那么就准备再次诉讼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另外,如果对二审还不服的,可以申诉。
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在书写二审判决被告不服上诉状的时候,上面的内容可以参考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