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变换抚养权两方商量不成的情况下,根据我国法律的限定,有下列情形的,另一方可请求法院变换娃儿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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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娃儿共有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本领继续抚养娃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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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娃儿共有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凌虐娃儿做法,或其与娃儿共有生活对娃儿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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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十岁以上未成年娃儿,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本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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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其他正当借口需要变换的。所以,如果出现以上情况的,你能够向法院诉讼要求变换娃儿的抚养权。当然,其他情况只要是不利于娃儿的成长的,你也能够以此为因向法院诉讼(比如另一方赌博、吸毒、犯罪等)。但是你必须举证证明娃儿继续跟随另一方生活将不利于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