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未成年发生关系的,
是否构成犯罪,要分情况讨论。
1、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
发生性关系的,无论对方是否是自愿,都
构成强奸罪。
2、与已满14周岁的女生发生性关系的,如果对方是自愿的,则不构成强奸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上述第
(五)项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