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抢劫罪。为了抢劫而
故意杀人的,实质上是为了达到抢劫的目的,其根本目的并不是杀人,而是要抢劫公私财物,因此定罪是抢劫罪,抢劫而杀人的,属于
抢劫罪加重处罚情节。
2、
《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1)
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