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工程B地块,地上建筑面积86722㎡,地下建筑面积40658㎡,地下室为3层。甲、乙双方就
工程总承包事宜,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的相互关系,便于后期施工保质、按期顺利开展及最终合同价款的顺利进行,经协商补充内容如下:
一、施工总承包及总分包关系
1、本
工程承包范围
1.1土建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土建工程(甲方指定分包工程除外)甲方指定分包工程:
1、幕墙及门窗工程;
2、二次精装修工作;
3、电控门及防盗门
1.2安装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安装工程(甲方指定分包工程除外)甲方指定分包工程:
1、电梯工程;
2、暖通工程;
3、消防工程;
4、智能化系统;
5、变配工程
1.3本工程除指定分包项目和甲供材料、设备外,其余均实行包工包料总承包。
1.4甲方推荐分包工程:桩基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水电安装工程。
2、乙方与指定分包的关系
2.1指定分包纳入总包管理范围内,乙方全过程负责分包项目施工期间的质量、进度、安全、标化、资料管理工作并对甲方负责。
2.2甲方收取总包服务费按附表二执行。
2.
3、对指定分包的工程。如乙方愿意参加竞标(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资质),甲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同时乙方施工的指定分包工程的总包服务费不存在。
2.
4、指定分包工程结算以竞标内容执行,不纳入总包结算方式。同时总分包方应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项目管理协议书。推荐分包工程由分包人与总包方签订分包合同。
2.
5、乙方配合分包方发生的生产成本,均由分包方承担,包括施工用水电费、土建施工期外的现有脚手架和专为分包方搭设的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等。由此发生的费用在分包方与总包方确定费用后由甲方向分包方扣除,并支付给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