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谅解的仍要依法判刑
按照法律规定,
非法拘禁罪是公诉案件,
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并不会影响人民检察院依法到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
说白了,当事人之间谅解归谅解,检察院该起诉的还是会起诉。
《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
犯罪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或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
不起诉决定。
被害人谅解的法院可酌情轻判。
尽管被害人谅解,不能影响检察院是否做出起诉的决定,但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获得轻判。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谅解的:
1、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2、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3、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由此可见,在非法拘禁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要是能够获得被害人谅解的,是可以获得轻判的,甚至不被检察院起诉的。至于具体如何判刑量刑,就需要看实际的案件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