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都需要以下手续:
1、房产咨询
二手房的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
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订合同
二手房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
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
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过户
办理过户之前,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税费缴纳
二手房缴纳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
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5、贷款办理
对贷款的购房者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城市
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