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财产利益的损失。通常包括车辆、物品及其他有关设施的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和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其中的设施一般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即折价赔偿,也就是说将被侵害的财产计算出实际减少的价值。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并根据这几个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