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夫妻离婚债务如何处理,离婚债务如何处理”的解答如下:
1、已到期的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
2、
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应
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
3、除非
债权人同意,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的内部约定,对债权人无效,对外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夫妻一方可以就超出约定已偿还的债务,向另一方追偿。
4、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已对夫妻债务做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
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
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