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检察院未批准逮捕的嫌疑人,当然可以
办理取保候审。
2、《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家属
取保候审申请书。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所以,对于
检察院不批捕的嫌疑人,即便当事人、近亲属不
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也会释放嫌疑人。
3、对于需要继续侦查的,则公安机关会办理
变更强制措施的手续,即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对于你说的批捕后申请取保候审,学会
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文。办案机关在收到你的取保候审申请之日起的七日内,会做出取保候审决定书或
不予取保候审决定书,这是由办案机关根据案情来自己掌握的。一般来说,以批捕在押的嫌疑人,很难再被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