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不需要
继承人签字。
1、我国法律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不需要继承人签字。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
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执行人的确定有以下三种情况:
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
2、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不能执行遗嘱的(例如被指定的执行人不具有遗嘱执行人的资格,或者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不愿意担任遗嘱执行人),则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为遗嘱执行人。
3、在遗嘱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也
没有法定继承人能执行遗嘱时,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开始地的基层组织为遗嘱执行人。应该根据以上三种情况中的遗嘱执行人签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