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方事故
责任划分比例如下:
(1)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
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2)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3)
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
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
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
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