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全制度,即
担保合同无效的民事责任。是指法律为防止因
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
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
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其中,债权人的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有权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
债权人的撤销权则着眼于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当债务人在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法律赋予债权人有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