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
保护未成年工的法律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害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则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吊销执照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吊销营业执照。第九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