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
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2、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4、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5、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
不动产权证书》
所需资料:
(1)《不动产
登记申请书》;
(2)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已有
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7)《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8)经审查的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界址点坐标成果表、不动产测量报告、宗地图、查丈表、墙界表、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等);
(9)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10)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