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2、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3、社会
基本医疗保险建立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劳动者和其他就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对于在职工作的劳动者来说,用于医疗方面的开支,性质上属于“劳动能力的修补所支付的费用”,因此社会
医疗保险金的支付方式和原则与其他种类的社会保险也有所不同。
第一,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必须保证被用于承担参保人员在医疗方面所发生的费用,必须确能保证参保人员用于治病而不能移作他用。因此,社会统筹
医疗保险基金承担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方式主要是以免费医疗形式直接向被保险人提供服务,或者是参保人员凭治疗费用的单据向
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报销现金的办法。而
工伤保险基金也是社会保险基金,但是受伤人员一般不会在就医治疗工伤时享受免费的服务,而是要在治疗一个阶段,治疗费用数额相对固定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同时,受伤者的伤残等级(劳动能力受伤害的等级)一旦被鉴定机构确定,则受伤者还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拿到伤残补助,而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以得到医疗费用承担的保障,却不可能得到任何的经济补助。
第二,即使实行了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员还是会承担一定的医疗费用。例如,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是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的。而工伤保险也是社会保险,但是因为受伤人员是
在工作中受伤的,属于因公负伤,所以受伤人员无须承担任何治疗费用。
归纳起来说,用于承担疾病和非因工伤的治疗费用的医疗保险对参保人员具有的是帮助和救济性质的费用承担;而工伤保险基金对因公受伤人员则不仅要承担具有帮助和救济性质的治疗费用,而且伤残补助等还具有对受伤者的经济补偿功能,使受伤者的生活水准不因受伤受到影响。所以两者在待遇的规定上是有所区别的:因工负伤者享受的工伤保险的项目和保险待遇要多一些、支付的经济补偿也要优厚一些,受伤者本人不负担任何治疗费用;而疾病和非因工伤的医疗保险项目和明待遇要少一些,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承担的费用数额也会低一些,而且还受到最高限度支付额的限制,参保人员本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承担一部分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