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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合同纠纷的法律根据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2.02.27

1、股东会决议文件不能代替股东名册的股权出质记载。 2、债务清偿附条件但时间无法确定的,视为约定不明。 3、合作协议终止后,所签还款协议,独立于合作协议。 4、增资扩股后,质权人应按原出资额相应作权利缩减。 5、债权人收到股权证收据,不足以证明股权质押成立6.以被查封股权设定质押的合同无效,不等于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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