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被害人谅解和刑事和解的区别是:
1、刑事和解,是指在公诉案件中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
2、被害人谅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就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损失及赔偿与被告人进行沟通与磋商,进而达成协议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
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
刑事和解程序。被害人谅解,并不受上述刑事案件范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