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
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
合同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
(一)
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双方互负义务)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二)
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
(三)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
未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之前,可以暂时
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法律依据】
合同法司法解释一(全文)第二十九条
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
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
七、请求权竞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