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事人充分考虑、认定感情已走到尽头不能再继续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在征得军人方同意
离婚的条件下,军人离婚协议应遵循双方当事人作为和平离婚的证明。
男方: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女方: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双方经过充分考虑、协商,现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如下(简述双方离婚的原因):
一、双方在感情上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因此,双方均同意
解除婚姻关系(双方是否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二、明确子女的抚养归属权及抚养费(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的负担,并写明给付上述费用的具体时间、方式。在抚养费条款之后,还应当就非直接抚养一方对子女的探望权作出时间、地点等明确具体的约定;
三、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含房产、物业、电器、家具、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现金存款、有价证券、股权等);
四、对债权债务的处理(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的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的具体处理)。
男方:女方: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