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能够对离婚达成共识,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
孩子抚养费、
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的,带着户口本、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两寸免冠照片,去结婚证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
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