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有期限,在工商登记的质押期限应当和主合同中
约定的期限一致。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质押一般要5-12工作日,经出质人同意可以采取转质方式处理;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可以采取转让股份的方式处理。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