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进行公证是没有必要的。因为
离婚协议书以双方离婚为生效要件。即便离婚协议书经过公证,但双方没有
办理离婚登记,没有把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备案,这份离婚协议仍然没有生效。双方
协议离婚不成,一方在对协议内容反悔的,即使已经办理公证,法院还是会认定离婚协议没有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