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是指
发生交通事故后,
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
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主要有:
第一,行为人已经
构成交通肇事罪,这是前提;交通肇事但按照《解释》第1条和第2条的规定尚未达到犯罪标准的,即使逃逸,亦不属于其范围。
第二,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
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
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人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否则亦不能认定有“逃逸”行为。换言之,“逃逸”是具有主观评价色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