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在借钱的时候没有写借条,出借人想要追回借款的,也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补写借条。这主要针对的是双方关系不错的情况,如果借款尚未交付对方的,可以要求先写借条再交付。其次,就算对方拒绝补写借条,出借人需要明白的是,借条也不是唯一的证据。因此,出借人还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借款和支付利息。出借人可以通过直接主张、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诉讼或者提起仲裁的方式,请求对方还钱。因此,借钱没有写借条,出借人不必慌张,需要注意维权有多种方式。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