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双方还住一起的,这种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若是双方共同出资,则为共有财产,否则为个人财产。
2、如果当事人双方
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约定优先,双方对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2)、无约定的,对于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原则上采用谁购买归谁所有的原则。但对于双方均有所出资,并且由双方共同使用的财产的归属问题,通产按共同共有原则处理。当事人在非婚同居期间,还必然要发生日常家务产生的债务,一般根据谁支出谁负担的原则。
(3)、对于一方在同居期间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财物,适用合同法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即赠予行为成立时,赠与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