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就新刑法
取保候审的条件规定如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符合下面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
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不管是管制、拘役还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都属于相对较轻的处罚,因此,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可以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这种情形同意采取取保候审的,主要是考虑社会危险性,如果仅仅是因为不小心犯罪的,采取
取保候审后也不至于在发生犯罪事件。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不管是生病,还是怀孕等情况的,采取取保候审主要是基于人性考虑,但是有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身危险性大的话,法律还是不允许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一般一个案件爆发后,涉事的当事人有严重的可以立即进行拘留羁押情形的,会被当场羁押。但是,一个案件的审理有长有短,并不是协调分配好时间的,所以,如果遇到这种情形的,当事人是可以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