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如何辩认网络信用卡诈骗

更新时间:2022.12.20

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 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表现形式: 1、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2、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3、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4、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四、恶意透支的,恶意透支的表现形式: 1、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①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②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③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④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⑤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⑥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2、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3、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4、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5、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 ...
展开更多

针对如何辩认网络信用卡诈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点击咨询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电信网络诈骗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获取财物属于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0'55

举报网络诈骗,诈骗案件属于公安机关主管范围,所以应当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举报或者控告。...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举证方法。从实践中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 (1)时间顺序法:就是按照犯罪发生的时间顺序来安排...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刑事辩护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