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让权一经生效,受让人取得
专利权人地位,转让人丧失专利权人地位,专利权
转让合同不影响
合同成立前转让方与他人订立
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的效力。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由专利权受让方承担。另外,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前,转让方已实施专利的,除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应当停止实施。
专利转让必须签订
书面合同,该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项目名称。
2、发明创造的名称和内容,应当用专业术语来准确、概括地表达发明创造的名称,所属的专业技术领域,现有技术的状况和本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征。
3、
专利申请日、专利号、申请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4、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情况,有些专利权转让合同是在转让方或与第三方订立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之后订立的,这种情况应载明转让方是否继续实施或已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权利义务如何转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