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处理一般侵权行为中的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
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
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侵权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主观上
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主观上的过错是
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的基本要件之一,缺少这一要件,即使加害人的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并且加害人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也不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
2、处理某些特殊侵权行为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
过错推定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据此确定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过错推定,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够举证证明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和因果关系三个要件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没有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3、处理另一些特殊侵权行为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无过失责任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由与该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问其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