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药费:根据医疗费发票确定
2、后续治疗费: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计算或申请司法鉴定所评估。
3、营养费:100元天(依据(2014年)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4、
伙食补助费:100元天(依据(2014年)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5、护理费:
101.6元天某些特殊部位的七级残疾需要护理依赖,护理依赖级别一般经司法鉴定是小部分生活护理,生活护理费101.5元天×365天×20年×40%(法官酌定比例)
6、误工费:本人工资×具体误工月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7、
残疾赔偿金城镇标准:23114元×20年×40%184912元农村标准:8098元×20年×40%64784元(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
被抚养人生活费未成年小孩生活费:城镇标准:16285元×(18岁-实际岁数)×40%÷2人农村标准:5725元×(18岁-实际岁数)×40%÷2人。老人生活费标准同上: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