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诉状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有人认为,既然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
法律约束力,那在一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就行了,没必要再起诉。笔者认为,离婚协议对当事人存在法律约束力并不代表其具备当然的法律效力。离婚登记时,
婚姻登记机关仅对其进行的是形式上的审查,在未经法院依法确认其效力之前,就不能认为其当然合法、有效。所以,除了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仲裁机关的裁决、经公证的债权文书等中的财产部分可以强制执行外,其他文书在未经有权部门依法确认其效力之前,不能直接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