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证合同是指在签订合同时由保证人和债权人订立的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债务的协议,包括一般保证和
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形式,其中连带责任保证比一般保证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更大。因此,在保证人与债务人订立保证合同时,应明确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内容,以免发生纠纷时因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无法确定保证人应承担的责任,而被判定为一般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
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