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阶段在该阶段,原告要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要注意以下几点:
1、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要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明确的事实根据;
4、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
受理阶段
在该阶段,法院要对起诉进行审查,对
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案件决定受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审理前的准备阶段
在该阶段,主要是各种诉讼文书的提交和发送,有以下几个环节:
1、法院要组成合议庭,要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
2、被告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和有关材料,法院再向原告发送答辩状副本;
3、法院为诉讼进行其他准备工作。
开庭审理阶段
在这个阶段,重点是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的审理形式有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不需要当事人到场)。
判决阶段
经过审理,法庭查明了事实,依法作出判决。注意,行政诉讼一般不以调解结案,但
行政赔偿诉讼和
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调解。判决有以下形式: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判决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从而引起二审。
执行阶段
判决后,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不上诉的,判决生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