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都对立功相关事项作了相应的规定。立法将立功作为
法定量刑情节,也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某种体现,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犯罪追诉效率,追究了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立功的分类:
一、一般立功
一般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
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行为。
二、重大立功
重大立功,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是指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