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的生效要件有:
1.遗嘱人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2.
订立口头遗嘱时,遗嘱人处于危急的情况下;
3.有两个或者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4.遗嘱的受益人合法有效;
5.遗嘱的内容合法。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