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明知道自己买卖的车辆是被盗窃而来的,涉嫌掩饰、
隐瞒犯罪所得罪,查证属实将会受到刑事处罚,确实不知情的
不构成犯罪。
犯本罪的,有如下两种处罚标准:
一、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不计数量和金额大小,将被判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买卖盗窃的机动车五辆以上或者价值总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然,车辆和金额的数量只是量刑的考察因素之一,如果能从其他情节作有效辩护,也可以争取减轻或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买卖、介绍买卖、典当、拍卖、抵押或者用其抵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