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
(二)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三)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
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四)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