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是:
其
一、寻找相关的部门,包括公检法部门;
其
二、提交《
取保候审申请书》;
其
三、提交证据;
其
四、支付保证金;
其
五、办案机关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释放被羁押的人员。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
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
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
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
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