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人的风险有,投资的资产未能带来收益的风险;与其他投资人或者投资对象产生纠纷的风险;投资的资产未能收回,甚至
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以及投资行为无效的风险等。
2、
《公司法》
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
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
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
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
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