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援助和劳动仲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2、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
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3、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1)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2)按照《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