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是旁系血亲中最亲近的人。同父同母的、同父异母的和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都是亲史姐妹。餐外,还有因收养关系而构成的养史弟姐妹,他们之间都有继承权,都属于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按照我国的民族传统和习俗,兄弟姐妹之间历来有相互帮助、团结友爱的美德,年长的兄姐对于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的弟妹负有扶养、教育的义务,健康的兄弟姐妹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病残的兄弟姐妹有帮助的义务。因此,将兄弟姐妹列入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符合我国的国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祖孙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