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再次审理的程序。而只是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判决、裁定,确实需要再审时所适用的一种特殊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有如下特点:
1、审判监督程序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监督的一种方式。
2、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理由具有法定性。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法定原因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并且应经法定部门审查决定。
3、根据审判实践,只经过第一审法院审结的案件,无论是自行再审或指令再审,都适用
第一审程序,作出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