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从授权公告日开始,到缴纳年费的专利年度的最后一天,或者是放弃专利权的手续合格之日。
2.即使是一直没有放弃,一直都在按照规定缴纳年费,专利也只能保护到自申请日起的20年截止(发明)或10年截止(实用新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
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实用新型和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
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