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流程:
确定好
管辖的法院,准备好立案的材料。
向人民法院递交
民事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在提交完资料和办理完手续后,法院会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天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同时,被告在
收到起诉书之日起15天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后,人民法院应当在5天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给你。
等待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确定后人民法院在3天内告知双方当事人,并等待开庭时间。
最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件,下判决书。
如果在提交起诉书等资料后后,如果对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案件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