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程序是指
行政复议机关审理
行政复议案件所遵循的步骤。它在性质上属于行政程序。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相比,具有简易、高效等特点。但是,行政复议作为一种行政裁判制度,又具有准司法性,所以在程序上应尽量司法化,以保证复议活动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申请行政复议的受理程序如下:
1、申请与受理
(一)申请
行政复议是依申请行为。它以
行政相对人主动提起为前提,即相对人不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不能主动管辖。根据《
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