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事故鉴定方式如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一起找相关医学会进行鉴定;协商不一致的,可以由一方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对需要进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2、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
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
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