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方面存在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的故意、客观方面消极对待应当承担的抢救义务或积极逃避应当承担的肇事法律责任。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五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
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
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二)“检验、鉴定结论确定”,是指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检验、鉴定机构出具检验、鉴定意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