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拘留转刑事拘留的具体规定:如果行为人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则行政案件应当结案,并转为刑事案件来办理,并且如果行为人具有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等情形的,则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该行为人。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八条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
(四)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
(五)作出处理决定后,因执行对象灭失、死亡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执行或者无需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